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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彬彬老师去世了,但是她的音容始终在我的脑海里。她没有死,她永远活在我的心里,她是我的恩师。
1981年初,我刚踏入律师行业,带我入门的就是倪彬彬老师。跟随老师办案使我看到了律师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不可缺少的部分。八十年代初,上海市第一法律顾问处刚成立(即后来的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当时设有刑事组、民事组,老师担任刑事组组长。老师要求所有的刑事组律师办案必须仔细阅卷,厚厚的卷宗材料,有的案件甚至卷宗叠到写字台三四叠那样高,但是老师从来不厌其烦,仔细地一本本阅看,并将涉及到被告无罪、罪轻的证据材料详细摘录(当时还没有复印机)。她告诉我们仔细阅卷是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不能马虎,否则将会忽略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情节,她的话我牢牢记住了。阅卷后,案子还要汇报、讨论,由承办律师汇报案情、提出自己的辩护论点,然后其他律师发表意见,这样集众律师的智慧。疑难案件还去请教华东政法学院刑法专家,最大限度的不忽略被告人无罪、罪轻的情节,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讨论后老师还要求每个案件承办律师都要写出书面的辩护意见提交法庭,按照老师的话说,律师办案要经得起历史检验,有证可查。这一办案程序无论是办理“四人帮”余党案件,还是严打时期,每个律师一个月基本上要办理十多件案件,她都是如此要求。她要求律师办案认真仔细,一丝不苟。她领导下的刑事组办案,办理无罪案件近20件,从轻、减轻案件不计其数,在当时深受当事人、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其他各区县人民法院的好评。倪彬彬老师为恢复律师制度,为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跟随倪彬彬老师办案不仅学到了律师办案的业务知识,同时还学到了许多其他的知识。刚到上海市第一法律顾问处时,我还是一个姑娘,扎着两个小辫,人长得比较小样。一次跟着老师到静安区看守所会见一个未成年犯,刚走到看守所门口,就听到里面叫宋小红来了,宋小红来了。我当时很尴尬,这些未成年人当我和他们一样大了。会见完被告,倪老师对我说,做律师首先要使被告人对你尊重和信任,他们才会对你说真话。这使我明白了做律师仪表也很重要。在跟老师长期的接触中我知道了老师的身世,五十年代她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就分配到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她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代律师。她为日本战犯做过辩护,并取得了一定成绩。正当她大展宏图之际,她的丈夫被打成右派,从中国驻苏联大使馆回来到劳改农场。丈夫为了不连累她,向她提出离婚,她坚决不从,情愿受牵连到环卫所工作,甚至当清洁工扫大街。她一个人抚养着儿子、女儿还有婆婆,一家人过着艰难的生活,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丈夫彻底平反。一个瘦弱、文质彬彬的女子,却有着如此坚强的性格和毅力。她是我一生中最敬重、最佩服的人。当时在社会中像她这样情况多的是,大多数家庭妻离子散,像倪老师这样的寥寥无几。老师的坚强性格和毅力一直激励鼓舞着我,她是我心中的偶像、学习的榜样。今天她虽然离我而去,但她仍然活在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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