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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2013年第3期
作者:上海市律师协会办公室   日期:2013-03-15    阅读:5,858次

31日,市律协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题沙龙聚焦《最高院司法解释四》,针对《最高院司法解释四》的理解适用、经典案例、司法趋势预测、实务操作规范等进行交流探讨。

32日,市律协国际贸易与反倾销业务研究委员会参加第三届交大法友论坛,就“企业跨境投资和争端解决”及“内幕交易犯罪的查处暨复合型法律实务人才培养”等专题展开讨论。

32日,市律协青工委副主任、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曹志龙,青工委委员、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孙彬彬、费宏博、徐培龙以及市律协公关部陶丽萍齐聚至露天的服务展台。4位青年律师共解答了40余人次的各类法律咨询,内容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房产纠纷、公证法律问题等涉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市律协还向本次公益活动捐赠了《社区常见法律纠纷调处手册》丛书,这套书将专业法律知识的讲解和文明道德风尚有机结合,受到了参加活动市民们的欢迎。

34日,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刘忠定、市律协会长盛雷鸣、秘书长万恩标等接待新疆律协党组书记、会长、秘书长一行,就贯彻落实全国律协《关于实施促进西部地区律师业发展“百千千工程”方案》进行交流座谈。

35日,市律协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就落实全国律协关于开展建立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试点工作进行交流座谈。

35日,市律协医疗卫生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不当出生”法律适用案例讨论会,对一起不当出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

35日,市律协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通报研究会2012年度组织完成活动情况、2013年工作计划。

35日,市律协九届监事会举行了2012年度年终总结会议,会议由厉明监事长主持,监事田波、沈伟明、林东品、金缨、陈进龙等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了监事会工作报告(初稿),监事们就报告的体例调整、文字修改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最后对2013年度工作进行了初步部署。

35日,市律协九届监事会调研组一行,在厉明监事长的带领下,赴虹口区律工委进行了走访调研。虹口区司法局副局长王浩,虹口区律工委主任田波以及部分虹口区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厉明介绍了监事会2012年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2013年主要工作的规划设想。王浩结合虹口律师业的实际情况,从深入参与旧城区改造、主动助力经济建设、积极参政议政、着力青年律师培养等方面向监事会通报了虹口律师业在2012年的发展情况。与会律师代表就市律协会费的收缴使用应体现公平效益、将培养青年律师落在实处、提高市律协及各业务委员会工作的有效性、市律协对社会热点问题在媒体上发挥宣传引导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监事田波、沈伟明、陈进龙、林东品、金缨以及市律协公共关系部参加了调研。

36日,市律协理事刘习赟、纪律委委员赵颖参加值班,约谈了被投诉违规收费的律师和被投诉违背职业道德的律师,对纪律部提交的投诉提出了处理意见。

37日下午,市律协召开九届二十一次会长会议。市律协会长盛雷鸣主持会议,副会长邵曙范、黄绮、周天平、管建军、秘书长万恩标出席会议。副秘书长陈东及各部门主任列席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上海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及日程、《市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2012年工作报告(稿)》、《市律师协会2012年度会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稿)》、《市律师协会2013年度会费预算报告(稿)》、“上海律师行业2012年度贡献奖”名单、《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规则(修改稿)》、《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活动计分规则(修改稿)》。会议还同意设立“文化与教育业务研究委员会”,并决定提交理事会讨论决定。

37日下午,市律协在35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九届十次理事会。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出席会议,市律协会长盛雷鸣主持会议,副会长邵曙范、黄绮、周天平、钱翊梁、管建军及其他十九位理事出席会议,十位理事委托其他理事行使表决权。监事长厉明及部分监事、秘书长万恩标、副秘书长陈东及各部门主任列席会议。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了上海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及日程。会议讨论了《市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2012年工作报告(稿)》,对报告的结构、内容及文字上提出了修改意见,并表决通过;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律师协会2012年度会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稿)》、《市律师协会2013年度会费预算报告(稿)》;并对“上海律师行业2012年度贡献奖”名单进行了讨论,部分理事对表彰研究会集体还是主任个人提出了不同意见,并最终表决决定表彰研究会集体。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规则(修改稿)》、《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活动计分规则(修改稿)》以及设立“文化与教育业务研究委员会”的申请。

37日,市律协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参加上海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年会,就企业感兴趣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

38日,市律协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针对2013年度各项工作的安排和完善展开讨论,包括如何加强研究会内外部的交流、收集委员工作动态、撰写论文等。

39日至10日,市律协国际贸易与反倾销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举办“国际贸易律师实务”培训班,针对国际商事仲裁、诉讼纠纷解决和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方面的律师实务进行专题培训。

311日,市律协会展业务研究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就2013年工作具体内容向委员征询意见,同时推出试行了会展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委员活动计分规则。

311日,女律师联谊会举行了工作年会第二次筹备会议,会议对工作年会暨“春蕾助学”拍卖活动的会议议程、节目流程、人员安排等事项进行了细化,确定将邀请新疆驻沪办凯撒尔副主任、在沪新疆执业律师代表等出席活动。女律师联谊会秘书长谭芳、理事时军莉以及市律协公共关系部等参加了会议。

312日下午,市律协副会长钱翊樑一行参加了在市检察院召开的市检察机关与市律师协会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座谈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许佩琴携控告申诉处、民事行政检察处相关领导与上海律师们共话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会人员分别对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交换了意见,主要包括监督范围的界定、类案问题的监督、民行申诉程序的宣传以及诉前调解、调查取证、执行监督等事宜。

313日,市律协举行2012年度上海律师业好新闻评选终评会。会议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评委会副主任黄绮主持,市律协会长、评委会主任盛雷鸣,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评委会副主任吴振标,以及朱剑华、马屹、卑赢等评委会委员共11人参加会议。会议最终评选出16篇获奖作品。

313日,《上海律师》杂志特约记者培训座谈会,市律协副会长、宣传委主任黄绮、宣传部主任庄燕以及十位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黄绮副会长主持。 这是《上海律师》杂志第一次聘请律师特约记者,首批共14名。

313日,市律协理事陆胤参加值班、纪律委委员陈学斌参加值班,组织被投诉阻碍律师正常转所的事务所合伙人和投诉人进行调解,以及组织被投诉违规收费的律师和投诉人进行调解,约谈了被投诉违规收费的律师,对纪律部提交的投诉提出了处理意见。

314日,市律协医疗卫生业务研究委员会召开“医疗案件鉴定人出庭”专题研讨会,邀请市二中院法官李伊红、黄浦区医学会刘也华主任、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法教授谢文哲就制定民诉法78条的意义、鉴定人出庭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如何贯彻落实鉴定人制度,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等问题进行研讨。

315日,市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举办“315消费维权社区行”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咨询服务,同时通过有奖问答形式宣传消费者自我保护法律知识。

315日,市律协与市法学会联合主办民事证据制度研讨会,分为上下午两个半场。上午由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的姚红主任和北京天同所的蒋勇律师做主题演讲。下午就新民诉法中有关民事诉讼证据的“举证时限”、“电子数据证据”及“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等三大问题进行了探讨与交流。

315日,市律协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法律人士共话市场拓展与标准化管理”实务沙龙,围绕民商事诉讼业务的客户拓展及民事诉讼业务的标准化两个问题进行讨论。

315日,市律协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研究委员会与浦东新区消保委联合举办3.15消费者维权法律咨询活动,针对今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消费与服务”展开了专场宣传、咨询活动。

315日,市律协根据市消保委举办2013年上海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精神,由上海李东方律师事务所和上海华诚律师事务所分别开通两部热线咨询电话,在1000-1600期间为市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2家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轮流值班,接待相关电话咨询共计16人次,内容涉及美容美发消费卡、快递纠纷、手机购物、相邻权纠纷等方面。

315日,市律协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与浦东新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了主题为“律师事务所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的专题研讨会。会议由浦东新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金永红主持,浦东新区司法局副局长陈春兰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强,浦东新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尹燕德也出席了会议。会议分别邀请了来自浦东大、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代表与外资所驻沪代表处代表参加会议并做了主题发言。约60名中外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与会律师与发言人进行了互动,积极讨论交流,会场气氛热烈。

31日至15日,市律协纪律部解答电话咨询21个;接待投诉来访6次;登记书面投诉7件,投诉违规收费5件,其他类2件。

31日至15日,市律协会员部安排一期实习人员面试考核,62人考核合格,3人考核不合格。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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