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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召开2013 年度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日期:2013-01-22     作者: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3年1月18日,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律协报告厅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委员会议。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谭芳律师、副主任刘巍嵩律师、副主任吴卫义律师以及部分委员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分为上下两个半场。上半场由谭芳律师主持,根据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下称民委会)2013年工作计划的设想,向与会所有委员通报了民委会2013年的活动计划,作为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中人数较多的委员会,民委会将继续保持2012年活动的质量,并继续加强各委员之间的联系和对内合作,并着手开始扩大对外交流,加大本届民委会的影响力。会议上,民委会秘书处也通报了2012年度委员的考勤情况,并提出了新年度委员出勤和参与活动的严格纪律,同时对于部分委员调整征求了出席委员的意见。
      作为2013年民委会的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次会议重点讨论了新民事诉讼法的系列研讨活动,民委会主任对于各位委员均布置了一定的研讨任务,各位委员均表示将在之后的活动中群策群力,积极参与研讨。与会委员对于2012年的活动计划发言踊跃,并在民委会活动形式、活动质量方面的一步的合理化建议。
     上半场会议中,民委会三个业务活动研究小组产生向所有委员通报了2012年小组活动计划,并初步落实了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 下半场会议由委员还航律师组织委员《上海法院开展小额诉讼审判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重要文件。针对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小额诉讼制度,上海法院已经先行确定了小额诉讼制度的具体规范,对于律师代理民事诉讼业务有重要的影响,对于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颁布的该文件,民委会委员第一时间进行学习,多名委员进行了主题发言,会议中讨论热烈,并形成了一定的有质量意见。
      通过各位委员的集思广益和积极参与,与委委员对于2013年的工作展望充满了美好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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