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收犯监狱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人数和工作范围
兼职政府法律顾问1名,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参与监狱有关重大法治活动,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二)参与监狱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刑事赔偿复议等案件的办理活动,提出相关法律意见;代理应诉重大、复杂或者专业性强的诉讼案件;
(三)参与监狱有关重大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50万元以上或者专业性较强的合同法律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评估等)办理,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四)其他监狱认为有必要由政府法律顾问处理的法律事务。
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受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思想政治素养良好,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四)未在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
(五)法学专家具有有关专业正高以上职称,在行政管理特别是狱政管理、行政法学、刑罚学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且5年内未受到人事或者纪律处分;
(六)专职执业律师在本市律师执业10年以上,在行政管理特别是狱政管理、行政法学、刑罚学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且5年内未受到行业处分。
三、选聘组织
监狱成立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委员会(以下简称选聘委员会),由监狱分管政策法制工作的监狱领导、政策法制科、组织宣传科、人事科、监审室、总务科、信息技术科、生活卫生科、财务科负责人组成。选聘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政策法制科。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0日起至3月10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报名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
1.个人报名
(1)请在上海监狱管理局网(http://jyj.gov.cn)、上海司法行政网(http://www.justice.gov.cn)或东方律师网(//www.batvfd.com)下载《上海市新收犯监狱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请书面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3)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35号8111室,邮编:201701,上海市新收犯监狱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委员会工作小组收。
2.所在单位推荐
由推荐单位负责填报《报名表》,并加盖公章。相关报名材料及邮寄地址同上。
五、审查与聘任
(一)报名审查与遴选
1.选聘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报名资格审查与初选;
2.在初选的基础上,选聘委员会工作小组按照差额原则形成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候选名单,提交选聘委员会评审、遴选;
3.选聘委员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监狱长办公会议审议。
(二)签约并颁发聘书
对决定聘任的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监狱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并颁发聘书。
报名咨询及政策咨询电话:69207230-8111(上海市新收犯监狱政策法制科)
上海市新收犯监狱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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