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海市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宣告成立。经过自愿报名和区(县)司法局推荐,152名熟悉房地产法律业务、社会责任感强的律师成为志愿团首批成员,为被拆迁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在上海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由于旧区改造产生的动拆迁工作法律事务越来越多,涉及各方面复杂的利益关系和利益冲突,动迁居民在与房产开发商、动迁公司等进行商洽的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迫切需求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正是在这种情势下,上海市律师协会于近日召开六届十次理事会,决定组建律师志愿团,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为此,市律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成立了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密切关注志愿团反馈的信息,组织对本市动拆迁工作的现状、趋势及对策进行调研,并提出可行性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并积极推进动拆迁法律与政策的不断完善。二是建立动拆迁法律研究小组,对动拆迁工作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对律师代理中的动迁难题进行专题会诊,并提出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三是制定《律师志愿团工作守则》,包括工作纪律、注意事项,用以规范和指导律师在动拆迁工作中的执业行为。四是制定并发放《上海市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指南》,向广大市民公布律师志愿团名单和联系方法,宣传如何聘请律师,指导市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了使志愿团成员精益求精地为民服务,市律协于日前举办了动拆迁法律事务培训班。市委副书记刘云耕看望了参加培训的志愿团全体成员,他指出:律师承担着维护社会正义、维护法律实施的神圣使命,积极参与动拆迁法律服务工作,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与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市政建设。表示了市委领导对通过律师参与和提供法律服务,将动拆迁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殷切期望。他还高度评价了市律协组建律师志愿团的行动,他说:律师协会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推动律师参与动拆迁法律服务,显示了行业组织的社会职能和社会影响!
在律师志愿团动员大会上,上海市律师协会朱洪超会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说,随着政府职能和执政方式的转变,化解社会矛盾方式的转变,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的律师,将在向社会和公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广阔舞台上,为动拆迁工作贡献聪明才智,为维护社会稳定尽心尽力,必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动拆迁行为,促进动拆迁这项“民心工程”的顺利实施,让市民安居乐业,让上海日新月异。不仅对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市政建设和经济发展,以及推动上海的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拓展律师法律服务业务,促进律师业的发展,提升上海律师的社会形象,将产生深远影响。
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意义重大的工作。广大律师将以谙熟法律的专长和洞悉社会各阶层利益需求的优势,依法办事,规范执业,通过“三维”行动: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经济建设的丰硕成果;取得“三赢”的结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政府政令畅通、高效运作,律师业务拓展、树立形象;从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三统一”。这正是上海律师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行风建设,奉行“卓越•诚信•敬民”行为准则的实际行动。
“群众利益无小事”,动拆迁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律师参与这项工作,肩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律师必须依法执业,理直气壮地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要认真细致地关心动拆迁群众的具体困难,以诚意感人,以法律服务于人,运用法律手段化解各类矛盾,解决各种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赢得被拆迁人的信赖和尊重,才能化解和疏通各种矛盾与纠纷,才能做好动拆迁法律服务工作。律师还应积极向被拆迁人宣传动迁法律和政策,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法制,教育群众知法、守法。引导他们认识到:在法制社会里,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符合法律与政策规定的要求和愿望,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律师是依法办案,也一定能够运用法律,有效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律师要宣传和传播法治精神和法律的基本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政治领导和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规范具体地渗透到各个阶层和各个领域之中,在政府与人民之间传情达意,通过解释法律向人民表达政府的意志,通过提出立法动议向政府反映人民的呼声,使律师的执业活动成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律师志愿团在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中,将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树立起新世纪上海律师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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