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中旬至2020年1月上旬期间,市律协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根据相关要求,对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市司法局起草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做好产权调查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持续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该规范性文件在上海提升世界银行要求的营商环境背景下拟订,旨在进一步优化本市财产登记营商环境。出台后,将发给各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和市律师协会,其中涉及在上海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相关工作。
12月27日上午,市律协组织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和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参加了“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赴市律协调研会议”,市司法局、市律协有关同志一同参会,房地产研究会由时任副主任陆国飞主任和奚正辉委员参加。根据会前审阅情况,当场提出了部分意见建议。
会后,由房地产研究会陆国飞主任对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会后反馈市律协,结合两家委员会意见的汇总情况,三次统筹发表了审阅修改意见,重点就文件第二部分“宣传和培训”、第三部分“告知和引导”中涉及各登记中心和市律师协会的职责分工问题,和第三部分“告知和引导”中建议律师等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明确告知当事人一些不属于不动产登记产权调查的事项,不计入财产登记的时间和成本问题,提出了书面修改意见。相关修改意见已由市律协反馈给有关制订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