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市人大法工委征询《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修改意见,市律协经由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和能源资源与环境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研究、征集委员修改意见并详细阐述修改理由,并由市律协于8月17日书面反馈市人大法工委。
此次修改涉及条文众多、意见阐述详尽,形成定稿的《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草案)》修改意见共十六条,2300余字。
市律协 能源资源与环境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吴荣良、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阮露鲁、潘杰、李明、周伟、吴小乐、徐杰 等律师主要参加了修改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此次修改涉及条文众多、意见阐述详尽,形成定稿的《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草案)》修改意见共十六条,2300余字。
市律协 能源资源与环境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吴荣良、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阮露鲁、潘杰、李明、周伟、吴小乐、徐杰 等律师主要参加了修改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