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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是律师协会的重要职责。凡是上海市律师协会正常执业的会员,在依法执业过程中,合法的执业权利不能正常履行或受到侵害时,均可向上海市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反映。


1、书面维权寄送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广场33楼
2、工作电话: 64180280
3、电子邮箱:wqzx@lawyer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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