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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 上海市律师协会恢复建立

1979年4月10日,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恢复建立上海市律师协会。

1980 两家市属法律顾问处建立

1980 年,上海市第一、第二法律顾问处建立。至1983年,全市22个区县均成立法律顾问处。

1980 上海律师参加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的辩护工作

1980年9月, 韩学章、苏惠渔、肖开权、朱华荣、张中等5位上海律师赴北京参加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的刑事辩护工作。

1981 上海律师首次受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1981年4月,上海市第一法律顾问处受聘担任中国飞轮制线厂法律顾问,从此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逐渐成为律师的一项重要业务。

1981 《上海律师》创刊

1981年5月,由市律协主办的内部刊物《上海律师》第1期出版。

1984 上海市第一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并通过首部《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

1984年7月,召开上海市第一次律师代表大会。全市26个法律顾问处的614名律师选举产生145名正式代表及22名列席代表出席大会。大会通过《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选举市律协第一届理事会理事35人,第一届理事会选举韩学章为市律协会长。

1986 上海律师开启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1986年,南汇县、上海县、吴淞区、闸北区政府相继聘请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开创了上海律师受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先河。

1986 上海市律师协会首次设立业务研究会

1986年7月,市律协第一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上,通过了设立6个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决议。同年9月,刑事辩护工作研究会率先成立,之后,涉外律师工作研究会、法律顾问工作研究会、郊县律师工作研究会、行政诉讼工作研究会、民事与非诉讼工作研究会相继成立。

1987 上海律师在刑事案件首次电视转播中展现职业风采

1987年12月,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蒋某某包庇罪一案,上海电视台进行了实况转播,受到上海市民普遍关注,郑传本律师出庭担任辩护律师,展现出上海律师的职业风采。

1988 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不断完善

1988年,上海部分律师事务所从原有国办所转变为合作制律所进行试点。 律师法颁布后 1997年3月,上海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2002年11月,上海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成立。随着2008年6月1日修订后的《律师法》颁布实施,本市所有律师事务所全部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事务所 。

1988 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成立

1988年2月,“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成立,并被吸收为上海市妇联的团体会员,韩学章任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

1992 上海市律师协会迁入律师会堂办公

1992年,市律协迁入中山西路上的“律师会堂”办公,成为全国首家入驻以“律师会堂”命名的办公大楼的律师协会。2006年,市律协迁入了拥有自主产权的办公楼(均瑶国际广场33-35楼),行业的发展又迈上新台阶。

1995 上海市律师协会开启与西部地区律师的交流合作

1995年,市律协王文正会长带队赴新疆授课,开启与西部合作新起点;2000年,市律协分别与新疆、甘肃、青海、云南等地律师协会签订合作协议。

1996 上海律师学院成立

1996 年 11月,上海律师学院成立,这在全国尚属首例。律师学院每年通过组织各种培训班、研讨会、“在线培训”等形式,对全体律师业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业务的培训教育。

1997 成立“韩学章律师基金”

1997年10月,举行韩学章律师基金成立仪式,基金用于奖励在律师工作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律师, 资助有关律师事业发展研究的重点项目。

1998 上海市律师协会首次聘任维权顾问

1998年11月,市律协举行聘请维护律师依法执业权益委员会顾问仪式,向16位维权委顾问颁发了聘书。

1998 “律师医疗互助金”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等律师执业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1998年8月,市律协开始设立律师医疗互助金,广大律师业从业人员通过行业内互助的方式,获得了补充医疗福利保障。同年12月,上海律师开始参加执业责任保险,律师事务所抵御风险的能力和律师的公信力得到提高。

1998 上海律师参与公益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1998年12月,市律协组织了“上海律师援建灾区希望小学”的捐款活动, 在江西省新建、修建小学各1所,在安徽省新建小学l所。

1999 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不断加强

1999年6月,市律协建立“中共上海市律师协会党组”;2008年改为“中共上海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00 首次新执业律师宣誓仪式举行

2000年9月,市司法局和市律协首次组织200余名新律师举行执业宣誓仪式,目的是牢固树立律师崇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2001 上海律师获得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特等金奖

2001年4月,上海律师代表队在司法部、全国律协以及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中力克群雄,在32个代表队中脱颖而出,夺得最高奖——特等金奖。

2001 执业律师首次当选会长

2001年9月,在上海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上,朱洪超律师当选会长,这是第一次由执业律师当会长,揭开了上海律师行业自律管理新的一页。

2003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颁布

2003年5月,《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这是全国首部行业协会出台的执业行为规范,该规范从律师执业的基本职责与行为准则、参与诉讼与仲裁以及与律师同行、律师执业机构、律师管理机构的关系等方面,对执业律师的权利义务作出全面规定。

2004 全球主要城市律师协会会长峰会首次在上海举行

2004年11月4日,全球主要城市律师协会会长峰会在上海举行,来自19个世界主要城市的律师协会会长及高层人士齐聚一堂,互相交流。会议的举办标志着上海律师在WTO背景下,自觉融入国际律师业发展与合作的信心和决心。

2007 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活动成功举行

2007年,由上海市司法局、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上海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活动成功举办,有十位律师获得首届“东方大律师”称号。

2007 习近平同志视察上海市律师协会

2007年4月,时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来市律协视察,并亲切接见了东方大律师。这是上海市委书记首次视察市律协。

2008 上海市律师协会设立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

2008年5月,为贯彻《律师法》,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市律协设立区县律师工作指导委员会;7月,通过《市律协关于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至2008年底,各区县均设立了律师工作委员会。

2008 上海律师积极支援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

2008年,在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中,上海律师自发捐款捐物,累计金额超过900万元。2009年4月,市律协出资200万元,对口支援都江堰律师。2009年9月,市律协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四川灾后重建律师行业互助先进单位”。

2009 俞正声同志会见上海律师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先进个人

2008年1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对上海律师业发展作出重要批示:“律师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应研究发展的瓶颈,促进其健康发展的措施”。2009年11月,俞正声同志亲切会见“上海律师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先进个人”。

2010 为上海世博会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2010年,市律协组建了由295名志愿律师组成的“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律师志愿团”,并在世博期间开通“上海市律师协会世博法律帮助热线”,及时提供咨询等法律帮助。

2011 首次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树立行业价值品牌

2011年,市律协发布全国首份省级律协律师社会责任报告《上海律师社会责任报告》,总结归纳各区律师工作模式和各自亮点,收集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案例。 2017年,市律协第二次发布《上海律师社会责任报告(2015-2017年)》。

2014 “上海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

2014年8月,市律协实名认证的微信订阅号——“上海市律师协会”正式上线,这是继1981年《上海律师》杂志创刊和1999年东方律师网站开通以来,上海律师行业对外宣传的又一阵地。

2015 “律师一卡通”服务扩大应用覆盖面

2015年,市律协全面部署“律师一卡通”绿色通道,律师凭二代会员卡刷卡即可进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及看守所,逐步开发功能应用,从线下到线上,从PC端到手机端,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系统网络。

2016 “上海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线

2016年10月,由市律协开发的“上海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线运行,这是本市首个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同时也是全国首个律师行业信用平台。

2016 建立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

2016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启动会,市律协律师参政议政委员会等10家单位被确定为“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市律协联系点成为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上海律师的重要接口。

2016 首次开发上海律师APP

2016年,市律协开发“上海律师手机客户端APP,其功能涵盖:协会服务、辅助工具、信息互动、维权中心、日程管理、检索工具。

2017 成立“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

2017年3月,市律协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并发布市律协《关于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的决定》。

2018 组建首届进博会法律服务团

2018年11月,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组建首届“进口博览会法律服务团”,为进博会及后续+365计划”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2018 成立上海市律师行业党委

2018年4月,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撤销“中共上海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成立上海市律师行业党委。之后全市16个区相继建立区级律师行业党委(党总支),实现党组织全覆盖。2018年10月,中共上海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党校揭牌。

2019 上海市律师协会陈列馆开馆

2019年3月,上海市律师协会陈列馆正式揭牌。以“回顾历史,展望未来”为主旋律,展现上海作为中国律师制度发源地之一以及律师业发展的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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